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东县市场主体产业基地灌溉水池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9-06-11 08:00:00 来源: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索引号: 011478325/2020-832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巴东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件类型: 文件类别: 规章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1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巴东县市场主体产业基地灌溉水池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动我县产业扶贫成效落实落地,促进茶叶、柑橘产业突破性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茶产业突破性发展的实施意见》(巴政发〔201826号)、《巴东县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巴扶指办发〔201847号)精神,现就巴东县市场主体产业基地配套灌溉水池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奖补对象

2018年以来全县新建茶叶、柑橘板块基地的市场主体(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奖补类别

2018年以来新建的茶叶、柑橘基地。

三、奖补条件

(一)市场主体与农户签订茶叶(柑橘)产业发展帮扶协议并建立帮扶台账,结对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不得少于50户。

   (二)市场主体新建基地规模在500亩以上,且已完成茶叶、柑橘苗木栽植,并通过镇村组织验收合格的基地。

   (三)自筹资金新建灌溉水池,建池质量不低于以下标准:水池结构为C25钢筋混凝土,水池底部C10砼垫层厚10cm,水池底C25砼厚20cm,池壁C25砼垫20cm,池底设置φ75排污和出水管,排污、出水管设置闸阀控制。池顶安装安全护栏。水泥为425普硅水泥,钢筋按照标准型号定制,水池按照标准图集施工。蓄水试验无漏水。

(四)灌溉管网由市场主体自行采购安装。

四、奖补执行时间及标准

2018年至2019年对市场主体新发展茶叶、柑橘板块基地配套水池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市场主体所享受奖补的总蓄水量不得突破所规范流转基地总面积,单个水池大小根据田块实际情况确定,经科学测算茶叶或柑橘基地所建水池按照1m3/亩配套核算建池,并在每年710日之前完成配套水池建设并可灌溉使用,按照500/ m3给予市场主体奖补, 水池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五、验收程序

(一)奖补申请。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带动贫困户发展茶叶、柑橘基地的市场主体按要求自建水池并投入使用后再向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奖补申请,申请单位填写《巴东县产业扶贫项目奖补申请表》。

(二)验收时间。验收截止时间为每年的7月。

(三)组织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验收主体。村尖刀班、村支两委实地核查,初验合格,经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专班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市场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巴东县产业扶贫项目奖补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账号复印件;

3.带动贫困户花名册;

4.提供土地面积依据;

5.村尖刀班、村支两委初验表;

6.乡镇施工监理管控等资料;

7.施工前照片、施工中每道工序照片、竣工后照片;

8.乡镇水池工程验收报告资料。

(四)资金兑现。县农业农村局分乡镇审核汇总,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财政局拨付到相关乡镇,相关乡镇根据验收结果组织兑现,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原田块已有灌溉水池的不重复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建工作专班对市场主体新发展的基地做好指导,因地制宜做好基地水池配套建设,真正发挥综合效益。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奖补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技术指导,提供水池标准图集,对奖补资金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坚持“谁验收,谁负责”,严禁虚套奖补资金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将追回奖补资金,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水池管护及安全管理。凡享受“以奖代补”新建的水池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水池后续管护办法》,落实管护和安全责任,确保水池效益发挥。

 

附件:  巴东县市场主体产业基地灌溉水池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试行)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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