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的通知

2019-07-30 08:00:00 来源: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索引号: 011478325/2020-897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19〕18号
文件类型: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30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9〕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基本医疗政策宣传

县医疗保障局要组建3—4个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宣讲团,赴乡镇对镇直单位干部、驻村尖刀班、村支两委班子成员面对面进行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培训。

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编印政策宣传资料,各乡镇前线指挥部负责将政策宣传资料下发到驻村尖刀班。驻村尖刀班成员、帮扶责任人迅速将宣传资料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与扶贫手册一并保存备查,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贫困户进行政策宣传。

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全员培训,设立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专栏,全体医务人员、村医要成为健康扶贫政策的明白人,要把政策宣传作为签约服务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及个人缴费补贴政策

县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要迅速全面摸排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对未在县内参保的人员建立台账,逐一核实,收集其在县外参保的佐证资料,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100%。县财政局要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

三、继续深化县域综合医改

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快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步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做实做细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健康促进行动,让群众少生病。县医疗保障局要全面落实县域医疗共同体内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进行智能化、全过程监管,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提醒、事中监管。

四、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合理引导贫困人口就医

各医疗机构要规范服务行为,引导农村贫困人口正确理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具体政策,引导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要严格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办理、一票制结算”,严格控制出入院指征,严格落实分级诊疗,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控制政策外医疗费用,严格控制县域外转诊率,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放宽入院指征、挂床住院、大处方、大检查等违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要将农村贫困人口住院率、医疗费用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范围。同时,对农村贫困人口不合理就医、不合理住院、恶意欠费、恶意告状等行为实行刚性约束,防止“小病大治”,过度追求优质医疗资源等行为。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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