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19〕4号)要求,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全县162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接受职业教育全日制就读生,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项目补助政策,拟兑现补助资金,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错误,请及时向鹤峰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 电话:5282439 15586615783 地址:鹤峰县连升路一号 附件: 2019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名单.xlsx
鹤峰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