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鹤峰县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的公告

2020-05-08 09:53:00 来源: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鹤峰县气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防御雷电灾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各类防雷装置安全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20年鹤峰县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主动申报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做好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修复或者更换。

二、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检测资质证书,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防雷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并向鹤峰县气象局报告。

三、鹤峰县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防雷装置属公益性检测范围,相关单位直接向鹤峰县防雷中心申报检测。联系电话:0718-5292541。

四、鹤峰县气象局监督电话:0718-5282303。

附件:鹤峰气象局防雷检测公益性清单.xlsx

鹤峰县气象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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