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来凤交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2020-11-12 08:00:00 来源:来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本网讯(融媒体记者 杨依泉 满益帅 通讯员 程蓉 柏雪)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发展,来凤县交警部门主动作为,从细微入手,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推出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为企业复工复产、地方经济腾飞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全带是为了保护安全的,后排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今天就只给一个警告处罚,下次要注意。”11月11日,在来凤县湘鄂情大桥处,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对后排未系安全带等轻微违法行为并未处罚。

此外,在交警部门的电子监控室,工作人员正在将电子监控拍摄的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此过程中将筛选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来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在执法过程中对轻微违法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免予处罚。具体为在非现场执法中,对晚上11点到次日早上六点的违法停车行为,免予处罚;在现场执法中对副驾、后排未系安全带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行人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民警以教育劝导为主。

据悉,近三个月以来,来凤县交警部门对不影响正常道路通行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达3250余起。此外,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来凤县公安局还将在月底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实施细则,其中包括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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