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医疗保障局门诊特殊慢性病公示

2019-07-16 17:45:00 来源:利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过利川市门诊特殊慢性病评鉴专家委员会评鉴,根据评鉴结果,将相关名单公示如下:

    1.门诊特殊慢性病通过名单(附件1),如有异议,请到利川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股举报,核实后,取消被举报人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再根据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于2019年7月15日开始,待遇金额不打入社保卡,只做入医保系统。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人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门诊消费时直接门诊报销。如无法享受待遇请到利川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股查询(利川市清源大道204号)。

    2.门诊特殊慢性病不合格名单(附件2),如有异议,请到利川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股复核,再持相关病历资料到医院再次初审。

    3.重复申报人员名单(附件3),原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此次重复申报。

    4.暂停参保人员名单(附件4),没有参保或暂停参保或身份信息错误。


    附件1 :门诊特殊慢性病通过人员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2 :门诊特殊慢性病复审不合格人员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3:重复申报人员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4:导入时提示暂停参保人员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利川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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