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2020-07-03 21:50:00 来源:利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满足群众就医购药需求,根据《利川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各申报医药机构现场验收成绩,现将拟新增纳入定点管理的医药机构向全社会予以公示:

一、新增定点零售药店

二、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三、新增定点门诊慢性病零售药店

公示期为7月3日-7月9日,公示期内相关经营企业如有申诉质疑,请将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利川市医疗保障局稽核股,逾期不予受理。

利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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