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历史沿革

2019-11-12 11:25:4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周朝以前属蛮夷国。周期初年是巴子国的地方,以后是子国地;战国是楚国巫郡的地方;秦朝属黔中郡;汉朝属武陵郡;东汉合到南郡;三国到晋朝属建平郡管辖;齐梁时属宜都郡管辖;北周时期,咸丰、来凤、宣恩三个县称乌飞县。

  隋朝时期,咸丰、来凤两县称开夷县,属施州管辖;唐朝将州改为郡,取消开夷县设清江县(包括恩施、宣恩、来凤、咸丰、利川),五代又划咸丰、来凤两县为感化州。宋朝为,富州地,后改为羁縻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州设散毛府;至正六年(公元1346年)改为散毛寨,同时设置唐崖司、龙潭司、金峒司。

  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定其地,七年(公元1374年)割散毛司地之半(今咸丰县龙潭河以南地)设大田军民千户所,辖大旺、龙潭、唐崖、金峒、西坪各司地;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置大田军民千户守御。

  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改土归流,将大田军民大户所及唐崖、龙潭、金峒、西坪各土司地共设一县,经湖广总督迈桂奏请清世宗皇帝钦定为咸丰县,盖取“咸庆丰年”之意。(根据《嘉庆重修一统志》:从雍正十三年(1735)设置咸丰县,到咸丰元年(1851)咸丰帝登基,咸丰县比咸丰帝早116年。因此,咸丰帝与设置咸丰县无关。)

  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存县,直隶于省;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属荆南道;十五年(公元1926年)属施鹤道;十六年(1927年)废道复隶于省;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属鄂西行政委员会;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改为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4月16日,改为第七督察区专员公署,至三十八年(公元1949年)咸丰均属之。

  1949年11月11日(农历已丑年九月二十一日)县城解放,咸丰县人民政府随之成立,隶属湖北省恩施地区行政公署(原为恩施地区专员公署)。

  1970年,属恩施地区。

  1983年,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93年,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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