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解读

2019-03-21 12:31:00 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出台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3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4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清理规范和新增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4项。

二、工作要求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编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必要受理条件;对新增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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