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的《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渝水农水〔2019〕4号)文件,以及《丰都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丰都府办〔2019〕6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第一批50座电站已完成清理整改并通过了县级复核验收,现将清理整改验收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整改验收工作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0年30日,举报电话:丰都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023-70702555 附件:丰都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完成情况公示表(第一批) 丰都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25日 丰都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完成情况公示表1(第一批).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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