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印发最新政银保贷款办法

2020-04-15 09:54:00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作者:佛山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最高可贷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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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崇步村民在田间收割蔬菜。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企业均可申请政银保贷款。/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志勇报道:种养户最高可贷款50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最高可贷4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已正式印发。

  所谓“政银保”,是指以政府农业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为担保,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承保(担保)为保障,各方共同控制和分担风险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企业均可申请。

  《办法》共八章二十八条,其中在原有政银保政策的基础上,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或细化。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一个变动是《办法》 将贷款对象中的农户范围扩大至在高明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佛山市户籍居民,另一个修订则是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审批。另外还提升了贷款额度。

  具体而言,《办法》 规定个体农户(指在高明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佛山市户籍居民)与市场主体(指在高明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登记注册的各类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可申请政银保贷款。

  此外,贷款主体除了须要依法在高明区域内注册经营外,还必须参加“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保证保险,食用农产品贷款户须要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水产养殖户必须有养殖日志记录及产品销售记录,食用农产品种植户要有生产管理记录档案(应包括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记录)和销售记录。

  贷款额度方面,佛山市户籍种养户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农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不含社员个人贷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此外,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不含社员个人贷款)、区级水产良种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市级为300万元,省级及以上为400万元。而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公园、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进高明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获得高明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资格的涉农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40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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