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信访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信访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条件要求如下:
1、岗位要求: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中共党员、具备文字写作功底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2、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3、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信访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绩效奖金等待遇。 3、所聘用人员享受学历补贴(大专100元/月,本科150元/月)及工龄补贴。 4、法定工作日享受15元/日餐费补贴。 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下午15:00-18:00(夏令时)。 四、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4月14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