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31702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4月 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乐区朝阳北路10号 (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28813898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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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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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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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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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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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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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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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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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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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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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土地证号:长湖集建(1992)字第095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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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西宅村旧厝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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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82013004JC00013
F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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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用地=43.58
建筑=1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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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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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四至:
东:共墙邻黄香官
西:共墙邻黄兆灿
南:本墙外1.50米走廊邻埕
北:本墙邻通道
注:由黄钿官更名,混合结构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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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