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和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确定福州市长乐区河下街市场等181家单位为2020年度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此公告。
附件:《2020年福州市长乐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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