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的通知附件下载:

2020-04-03 11:30:00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作者: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的通知》(闽工信投资〔2020〕48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在福建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已纳统企业、或已纳统企业的所属集团公司。 

  (二)企业属于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领域,主要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采矿业(门类B),制造业(门类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门类D),物流业(归属于门类G交通运输、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归属于门类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以集团公司申报的,申报所列子公司(如有)必须是集团控股的子公司,且属于上述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领域的已纳统企业。 

  (三)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四)企业具有较大的营收规模。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部分领域外,企业(集团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需达10亿元以上,并在省内所属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等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2019年度营业收入需达5亿元以上。以集团公司申报的,所列子公司(如有)2019年度营业收入需达1亿元以上。 

  (五)企业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具有一定带动作用。 

  二、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书(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近两年来与福建省内主要协作配套企业签订的原辅材料、零部件采购合同或相关合作协议等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一)上年度已列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19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工信投资〔2019〕98号)名单的企业本年度无需再行申报。 

  (二)申报企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填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工信局,将电子版发送至38932700@qq.com。相关申报表格可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gxt.fujian.gov.cn)上下载。 

  联系人:林伟应、陈凌岚,联系电话:28817899 

  寄送地址: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区工信局905室 

  区纪委驻局纪检组监督电话:陈学建159590351560591一22052566 

    

  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书 

      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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