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闽0182执1331号之四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闽0182执1331号之一,将丰航针纺(福建)有限公司的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垅下村房屋及使用范围内的土地经拍卖归长乐东三木针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原丰航针纺(福建)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航房权证H字第11002616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闽航国用(2011)第02895号予以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内,持有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规定准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2020年07月08 日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