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鼓楼区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11-27 08:40 访问次数: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根据《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福州市鼓楼区五凤陈静通讯设备维修服务中心等5家单位《福州市鼓楼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许可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