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22号)有关规定、《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9]69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见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16〕38号)文件要求,现将月结年月为202001、202003“见证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见证补贴”初审,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补贴资金详见附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连江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 监督电话:26157055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来访接待处:连江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来信投递: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邮政编码:35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