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空分气体有限公司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在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条件下对福建空分气体有限公司两套22000Nm3/h制氧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修改,修改主要内容为:项目总用地由48669平方米扩大至55505平方米;容积率由0.7调整为0.71;建筑系数由40.63%调整为41.10%;绿地率保持不变。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该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人的意见。新旧总平面布置图可查阅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lyx.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4日。 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26828187),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罗源县凤南东路15号,邮编:350600。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