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3月25日)附件下载

2020-03-25 10:39:00 来源:福州市罗源县政府 作者:罗源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50万平方米透水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25日-20203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6863561 

      真:0591-26850186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3506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年产50万平方米透水砖项目 

罗源县西兰乡后路村当头厝182号 

福福建省水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罗源县西兰乡后路村原富康石业厂,年产50万平方米透水砖项目,占地面积约17.29亩,一期建设4条生产线(3个水泥筒仓),年产25万平方米透水砖,二期建设建设2条生产线(3个水泥筒仓),年产25万平方米透水砖。 

  

1、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远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水泥筒仓进料粉尘经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设置密闭车间,采取喷淋抑尘措施;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4、水泥筒仓收集的粉尘及次品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沉淀池泥砂外售其他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