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烟草局关于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规定附件下载

2020-04-09 17:16:00 来源:福州市罗源县政府 作者:罗源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福建省罗源县烟草专卖局关于

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规定

 

《福建省罗源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便利店、超市、茶烟酒专营店可不受间距限制,现将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作如下规定。

  一、单层店铺

应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证明,且产权面积及实测使用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

  二、两层及两层以上店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商业性质的产权证明,权属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二)隔层楼板应为钢筋水泥板,每层层高2.3米以上。

  (三)实测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四)在第一层场所内有通往二层以上的楼梯通道,有明显的引导顾客购物的标识。楼梯通道应符合最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五)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应主要用于陈列商品。

  (六)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用于娱乐服务、接待等非商品陈列用途的,经营面积应符合《福建省罗源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三、本规定所涉及的以上,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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