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罗源县烟草专卖局关于 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规定
《福建省罗源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便利店、超市、茶烟酒专营店可不受间距限制,现将“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作如下规定。 一、单层店铺 应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证明,且产权面积及实测使用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 二、两层及两层以上店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商业性质的产权证明,权属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二)隔层楼板应为钢筋水泥板,每层层高2.3米以上。 (三)实测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四)在第一层场所内有通往二层以上的楼梯通道,有明显的引导顾客购物的标识。楼梯通道应符合最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五)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应主要用于陈列商品。 (六)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用于娱乐服务、接待等非商品陈列用途的,经营面积应符合《福建省罗源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