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罗源县历史沿革

2019-10-20 16:17:5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元代实行省辖路、路辖县体制。

  至元十七年(1280年),置福建行中书省,福安府改称福州路,罗源县属福州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路为府,罗源县属福建行中书省(洪武九年改称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

  清沿明制,罗源县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

  民国2年(1913年),废府设道,罗源县属福建省东路道(次年,改名闽海道)。

  民国14年废道,罗源县直隶于福建省。

  民国22年11月,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划为4个省,罗源县属闽海省。次年1月,人民革命政府失败,罗源县复为福建省直辖县。

  民国23年7月,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次年10月改为7个),罗源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民国36年,罗源县又为福建省直辖县。

  1949年8月14日罗源县解放。9月,福建省划为8个专区,罗源县属第四专区(1950年4月改名闽侯专区)。

  1956年3月,罗源县移属福安专区。1961年11月,改属福州市。

  1963年8月,闽侯专区恢复建制,复属闽侯专区。

  1970年“专区”改称“地区”,同年2月,罗源县归属福安地区(1971年6月改称宁德地区)。

  1983年7月划属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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