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国资公司党支部开展巡察的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从2019年12月17日开始,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国资公司党支部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期1个月左右。日前,区委第二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
|
关于对区国资公司党支部开展巡察的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同意,从2019年12月17日开始,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国资公司党支部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期1个月左右。日前,区委第二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