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9月14日-9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附件下载

2020-09-21 00:00:00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作者:马尾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湖里路27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琅岐城区道路(小康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榕马开环评[2020]32号

2020年9月14日

2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胜途建材有限公司胜途建材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榕马开环评[2020]33号

2020年9月15日

3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一凡科技有限公司珍珠棉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榕马开环评[2020]34号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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