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环保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8年12月13日)

2018-12-13 08:00:00 来源:福州市闽侯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213日-201812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60121

      真:0591-2206012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编:3501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万套新能源电池箱涂装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闽侯县祥谦镇辅翼村福建麦特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铝材生产车间一内

福州晟光五金表面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改扩建项目租赁在闽侯县祥谦镇辅翼村福建麦特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铝材生产车间一内,新增租赁厂房800m2新增一条喷漆涂装生产线及配套的烘干线,将现有工程5万套新能源电池箱电泳涂装改成喷漆涂装,项目增资100万、环保投资24万,改扩建后全厂合计租赁面积3500m2年产15万新能源电池箱涂装(其中年产10万套新能源电池箱电泳涂装、5万套新能源电池箱喷漆涂装。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只允许设一个规范化排放口。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应加强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认真落实有机废气密闭收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一般生产固废应回收利用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5、项目应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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