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 试点工作方案》和《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9-05-09 08:00:00 来源:福州市闽侯县政府 作者:闽侯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小箬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福州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218号),小箬乡西村村、湖柄村作为我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村。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现将《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和《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2. 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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