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箬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福州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19〕218号),小箬乡西村村、湖柄村作为我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村。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现将《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和《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 2. 闽侯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