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综国旅办发〔2019〕6号
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暨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五一” 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期间旅游 工作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实现我区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五统一的目标,按照区管委会统一部署,现将《2019年“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期间旅游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检查组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统筹推进,高效落实各项假日及旺季旅游工作。 为方便沟通联系,请各检查组成员4月23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至本组联络单位联系人,各检查组联络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本组检查工作事宜。 各工作组要在4月28日前、5月17日前自行安排时间分两个阶段开展“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市场秩序及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复查工作,4月30日前、5月21日前各小组通过OA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至区国际旅游岛建设暨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旅办”),国旅办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翁武豪 (1-3组),林鑫保(4-6组) 联系电话:17759071500,18106039896 传 真:0591-24335611
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暨全域旅游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2019年“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期间 旅游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为有序、高效开展我区“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期间旅游专项检查工作,为游客提供一个文明、欢乐、祥和的假日出行游览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假日旅游已成为我国国内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期间我区游客接待量大,接待任务重。因此,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及时处理”的方针,及早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全面提高我区旅游的组织管理水平和接待服务质量。 二、组织领导 在区国际旅游岛建设暨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吴礼源为组长,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交通与建设局、公安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农发局、安监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及各属地乡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指导协调“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旅游相关工作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6个检查小组,即交通安全组、景区服务组、市场秩序组、住宿安全组、食品安全组、乡村民宿组,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调整或充实,设置若干工作小组。 三、检查范围 对外开放的旅游景区、旅游住宿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行社、乡村民宿、交通集散地等游客聚集场所。 四、职责分工 (一)交通安全组 组 长:欧阳志为 副 组 长:陈书东 成 员:区交通与建设局(联络单位,毛琳,18149561182)、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执法局交通执法支队等单位各2人。 检查内容: 1.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建立、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 2.重点打击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正当的营(准)运手续的社会“黑车”进行非法旅游运营; 3.重点检查旅游营运车辆和人员的营运资质、线路行程,严厉查处跨区域营运和出租车辆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4.检查道路违章行为,坚决查处车辆乱闯红灯、横穿马路、抢道占道等违章行为,打击报废车辆运营、无照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5.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超范围从事旅游客运的经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欺客甩客、旅游车司机索要小费、私拿回扣的行为;查处整治出租车拒载、甩客、故意绕道、擅自涨价、不使用计价器打表收费等行为。 (二)景区服务组 组 长:吴杰华 副 组 长:黄 海 成 员: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联络单位,岳清普,15980705658)、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平潭海事局及各景区属地乡镇(流水镇、苏澳镇、澳前镇、敖东镇)等单位各1人。 检查内容: 1.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建立、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 2.检查景区景点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安全标识牌,景区安全巡查制度和景区应急处置预案; 3.检查景区建筑物是否经过消防验收,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森林防火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4.检查景区范围及周边市场秩序,查处部分村民乱设卡、乱收费、强行拉客等现象;对景区周边及沿线的工商企业、个体经营户严格检查,特别要对无证摊贩占道经营、部分餐饮、住宿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 5.检查景区周边的卫生状况,确保通往景区的道路畅通无阻、秩序良好、清洁卫生; (三)市场秩序组 组 长:林培杰 副 组 长:吴阳生 成 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络单位,叶峰,13805092779)、旅游发展委员会(行管处)、旅游质量监督所、交通与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各1人。 检查内容: 1.检查旅游相关企业依法、守法从事旅游经营情况,重点查处无照无证的“黑社”“黑店”,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及 “黑网站”在线旅游经营,违规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签订旅游合同,违规售卖旅游套餐,违规租用旅游车辆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依法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是否正常开展旅游业务(2019年1月-3月);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资质后,是否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在全国旅行社管理系统上登记信息是否完善、团队专用章是否生成、电子合同签章是否生成、所属导游是否使用导游之家app。 2.查处涉旅经营者“不合理低价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标价误导、质价不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查处强买强卖以及其他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检查旅游广告宣传的规范情况,查处虚假旅游广告宣传。 (四)住宿安全组 组 长:赵志勇 副 组 长:林 炎 成 员:区经济发展局(联络单位,陈辉,15359600393)、区消防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旅发委(行管处)等单位各1人。 检查内容: 1.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建立、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 2.对全区大型饭店、商务宾馆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3.开展特种行业设备检查。对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查处违规使用情况,确保相关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4.对住宿行业消防安全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及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食品安全组 组 长:林培杰 副 组 长:王远星 成 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络单位,魏理13509396286)、卫计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各1人。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住宿场所、餐饮场所、购物场所、娱乐场所、景区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 (六)乡村民宿组 组 长:林 武 副 组 长:俞兆善 王江波 程 波 成 员:流水镇(联络单位,邵良明,18006910123)、苏澳镇(联络单位,陈岚,13696833577)、澳前镇(联络单位,陈茂桂,13706970566)、白青乡(联络单位,丁祥文,15359156920)等属地乡镇、各自牵头组织开展辖区内检查。区消防支队、公安局治安巡特警支队、旅发委(产业处)等单位各派1人。 检查内容: 1.对流水镇北港、磹水,苏澳镇猫头墘,白青乡国彩、白沙、白胜,澳前镇寨顶等乡村的民宿建筑、游乐设施等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2.对民宿住宿实名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民宿住宿实名登记管理,防止来历不明、来意不清者无监管住宿; 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看民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灭火器、应急照明、独立烟感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4.对乡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执法。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在“五一”节假日及夏季旅游旺季前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市场秩序整顿,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全面提升我区旅游环境。 (二)明确职责,有序开展。 各成员单位、各属地乡镇要按照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突发问题。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及行业特点,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假日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附件:1.假日旅游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情况汇总表 2.假日旅游工作专项检查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 3.区国旅办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
附件2 假日旅游工作专项检查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
备注:本单一式两份:受检单位一份,存档一份 ························································· 假日旅游工作专项检查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
区国旅办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
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暨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