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人民防空法》和《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识别人防音响警报信号能力,检验人防音响警报设备设施性能。根据《黔东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州人防通〔2019〕14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在台江县城区实施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5。 二、届时在县城城区将发送防空警报信号。 三、此次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期间,请广大居民注意辨别,不必惊慌,保持平稳心态,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10时00分至10时03分,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时06分至10时09分,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0时12分至10时15分,连续鸣180秒。 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以上各种信号鸣响1次,持续时间为15分钟。
特此通告
2019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