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45号)文件精神,通过摸排审核拟安排符合建设条件的10家企业(名单附后)建设蔬果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或单体蔬果冷藏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附件:2019年度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奖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