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永泰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沤堆还田)验收结果的公示 附件下载

2020-01-15 09:20:00 来源:福州市永泰县政府 作者:永泰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19〕230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补充说明〉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县2019年2家秸秆沤堆还田示范点进行验收,经查阅材料和实地查验,2个示范点均完成项目申报内容,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通过验收。示范点如下: 

  一、永泰县名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洋镇,示范面积50亩,消耗鲜秸秆50吨,补助金额2万元; 

  二、永泰笔架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大洋镇,示范面积50亩,消耗鲜秸秆50吨,补助资金2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示电话:0591-2483212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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