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办结公示(第一批)

2019-10-24 00:00:00 来源:临潭县人民政府 作者:王四昌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临潭县已完成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件办理,现根据甘南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关于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环境信访件办理要求的通知》,将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的相关内容进行监督投诉投诉人可以通过信函投诉、电话投诉或到受理投诉地点当面投诉。所投诉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受理投诉时间:2019年1022日至1027

受理投诉单位:临潭县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办公室(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

投诉电话:3122704    12369

 

临潭县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

2019年1022

 

附:群众信访举报件办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是否办结

1

65

临潭县流顺镇宋家庄行政村张家庄铁卜沟大规模乱采乱挖,砂石料场昼夜不停作业,尘土、石粉漫天飞扬,使周围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曾向甘南州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未解决

甘南州临潭县

生态

1、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问题情况不属实。  2、经调查核实:该企业于2018年6月份取得临潭县政府的批复,7月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文件,11月份取得采矿许可证。同年11月份开始建设,目前只完成了平整场地、鄂破机、圆锥破碎机和运输带的安装工作,洗砂设备和相关环保设施都还未安装。自2019年6月15日以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2017年12月1日流顺兴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村民代表签订了荒山占用开采补偿协议,协议开采期限为5年,开采补偿费50万元(分两期进行补偿,前期在签订协议时,当场现金支付30万元,由村民代表发放群众;后期20万元待砂场安装粉石机后支付),由于20万元补偿款没有及时发放给群众,是造成群众上访的主要原因,通过工作组入户调查发现,个别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政府依法依规做出的采矿权审批的行政许可不理解,不承认原村民代表签订的补偿协议,对之前设砂石料场征求意见表示否认,部分群众拒绝重选代表,拒绝协调处理,矛盾的焦点始终聚焦在对采矿权法人(张新房成)不满意的基础上,导致多次协调处理未果,造成多次重复举报。

按照投诉内容,州县信访核查组工作人员通过勘查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现场提出以下要求:
1、县、乡政府要继续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要求该企业对场区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相关措施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设备的建设。

 

2

67

临潭县流顺镇宋家庄行政村张家庄铁卜沟大规模乱采乱挖,砂石料场昼夜不停作业,尘土、石粉漫天飞扬,使周围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曾向甘南州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未解决

甘南州临潭县

生态

与第三批65号重复。

与第三批65号重复。

 

3

153

临潭县流顺镇宋家庄村张家庄社有一家私人石料厂在铁卜沟内开山采石,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破坏铁卜沟生态环境,使临近山上90%以上的云杉死亡。

甘南州临潭县

生态

该举报问题与第三批交办的65号、67号问题基本一致,举报内容中“宋家庄村张家庄社临近山上90%以上的云杉死亡”的问题,经州县调查核实:宋家庄村云杉苗木为2018年度退耕还林项目,2019年4月实施的新造林地,砂料矿界限与退耕还林小班界限最近距离为70多米,隔一条山脊线,采石场周边农作物、灌草生长正常,新造林地云杉苗木成活率低与采石场建设无因果关系。新造林地云杉苗木成活率低的原因为:由于退耕还林造林任务重,造林的主要力量为退耕群众,青壮劳力多外出务工,劳力组织难度大,部分群众领到苗木后没有及时栽植苗木,造成苗木失水;部分地块群众栽植极不规范,造林地块没有抚育耕作,造林地块杂草丛生,土壤贫瘠,立地条件差,杂草与树木争水肥现象突出;加之造林后连续一周时间没有降雨,浇水不及时、次数少,影响了造林成活率。

针对举报人最近多次重复举报。根据临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临时调查协调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再次赴流顺镇张家庄村蹲点入户。就砂场设置的原因、政策依据、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等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确保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4

334

来信:临潭县流顺镇宋家庄行政村张家庄自然村铁卜沟破坏性采挖砂石料,引起沙尘污染,庄稼不易成活,居民健康受到影响,洗砂黑水直接排入小溪,污染水环境,造成动植物破坏死亡。希望关停采石场,撤出机械设备,修复生态环境

甘南州临潭县

水、大气、生态

经现场调查核实,一是投诉内容为“洗砂黑水直接排入小溪,污染水环境,造成动植物破坏死亡”不属实。临潭县流顺兴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洗砂设备还未安装,未进行洗砂操作,没有废水产生,沉淀池才准备修建,由于群众纠纷已停产,没有生产污水直排小溪的情况,至于场区布设的一条铁制管道是用于从河道至场区抽水降尘的进水管道;位于生活区前5米处四处管道是用于排放山体渗漏水和沟内雨水,从路面引流至防洪沟渠外派,因此,并不存在洗砂黑水直排小溪导致动植物破坏死亡的现象。二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以石料厂为中心的方圆500米范围内的农田进行调查,举报内容中“宋家庄村铁卜沟石料厂对周边农田造成污染,致使农作物发生病害”的问题,经调查核实:1、小麦生长旺盛,正处于灌浆期,小麦条锈病零星发生,与今年降水量多有关系,与开采石料无关。2、马铃薯长势良好,正处于开花期,未发现病害。3、蚕豆长势良好,部分倒伏,与雨水过多有关,未发现病害。4、油菜长势良好,正处于花期,未发现病害。5、当归未发现病害,抽薹多,与种苗、气候有关,与开采石料无关。

经过前段时间蹲点入户,耐心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大部分群众对砂场设置的原因、政策依据、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等有了正确认识,群众情绪稳定,转变了以前“拒绝谈判、与任何人不谈”的态度,群众认可了砂场设置的合法性,并选出了25名群众代表与工作组进行协商。2019年7月20日,临时调查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与村民代表25人进行了座谈交流。群众代表表示砂场设置的合法性没有问题,在群众补偿协议方面还有异议,会后将于112户村民进行协商,并称尽快将协商结果反馈临时调查协调处理领导小组。下一步,卓尼县将跟踪督办,尽快将群众矛盾纠纷化解。

 

5

882

市民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65号(临潭县流顺镇宋家庄村铁卜沟采石场乱采乱挖,严重破坏植被)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甘南州督查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的结论为:群众反映情况不实。市民对此处理结果不满意,称核查中回避了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

甘南州临潭县

生态

临潭县流顺镇兴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合法企业,所经营的砂石料厂目前正在建设期,在其矿区范围内的采石、采砂行为属矿区范围内的正常作业,不属于乱采乱挖行为。同时,该砂石料厂设立后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协议书》,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缴纳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对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核查中回避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经州县调查核实,该砂石料场矿区范围内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物种,采石场周边有农作物和灌草且生长正常。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指的是距离砂料矿界限70多米处2019年4月实施的新造林地云杉成活率低的问题,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退耕还林造林任务重,造林的主要力量为退耕群众,青壮劳力多外出务工,劳力组织难度大,部分群众领到苗木后没有及时栽植苗木,造成苗木失水;部分地块群众栽植极不规范,造林地块没有抚育耕作,造林地块杂草丛生,土壤贫瘠,立地条件差,杂草与树木争水肥现象突出;加之造林后连续一周时间没有降雨,浇水不及时、次数少,影响了造林成活率,新造林地云杉苗木成活率低与采石场建设无因果关系,因此不存在核查中回避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州县工作人员多次进村入户走访调查,部分群众对编号65号信访投诉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采矿权法人(张新房成)荒山占用开采补偿费用兑现不及时,与当地群众产生矛盾,加之砂石料厂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造成群众对张新房成其本人不满意,致使群众对该信访问题多次重复投诉。

2019年7月26日早晨,镇领导及工作组成员按时到村委会开会时发现,未有群众代表一人到会,在工作组等候2小时后也未见群众代表参会身影,电话问询部分群众代表未参会缘由后,得知群众的意见还未达到统一,群众代表无法代表群众协商。7月26日晚,临时调查协调处理领导小组分为11个入户小组,分别对26名群众代表进行入户访谈走访,开展了入户访谈工作,动员群众代表做好群众工作,尽快梳理出群众意见,共同协商解决矿厂纠纷这件事情,在入户走访中发现,部分群众对采矿权法人(张新房成)意见较大,导致矛盾纠纷调解协调不及时。下一步,我州将继续跟踪督办,尽快将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提高信访问题办理认可满意度。

 

6

889

临潭县流顺镇宋家庄村铁卜沟采石场乱采乱挖,严重破坏环境。 本轮重复

甘南州临潭县

生态

临潭县流顺镇兴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合法企业,所经营的砂石料厂目前正在建设期,在其矿区范围内的采石、采砂行为属矿区范围内的正常作业,不属于乱采乱挖行为。该砂石料场矿区范围内无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物种,采石场周边有农作物和灌草且生长正常。且该公司砂石料厂设立后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协议书》,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缴纳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不存在“乱采乱挖,严重破坏环境”的问题。

此问题已重复举报多次,为针对举报人最近多次重复举报,州、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赴流顺镇张家庄村入户调查和做群众工作,就砂场设置的原因、政策依据、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等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确保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7

2021

临潭县羊沙镇洮河支流羊沙河两岸分布有4、5个砂场(马永明砂场、李永成砂场、蒲海生砂场、马小平砂场等),采砂洗砂时机器轰鸣声噪音扰民,且拉运砂石时沿路遗洒,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农作物。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时,砂场停产,等督察组走后,继续生产。

甘南州临潭县

大气、噪声、生态

1、临潭县谊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马小平),该砂场于2017年2月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7年3月7日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州环审批[2017]07号),项目建成后因涉及冶木河羊沙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于2018年11月5日取得《甘南州农牧局关于对临潭县谊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砂石料厂设计冶木河羊沙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问题的说明》确认该区域为试验区。并于2019年5月24日向临潭县自然资源局缴纳植被恢复保证金300000.00元,在建设过程中,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相关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2018年11月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环保验收时,因部分设施达不到验收标准一直停产,目前正在按照验收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银碧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羊沙石料加工厂(法人:阎克绍),该砂场于2016年8月22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州环审批[2016]86号),2016年8月1日取得采矿许可证,2016年9月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9月8日取得甘肃省林业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甘林资许准[2016]127号)。因林权许可于2019年9月17日到期一直停产,并在2018年11月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进行环保验收时,因部分设施达不到验收标准一直停产,目前正在按照验收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蒲家砂料场(负责人:蒲海生),该砂料场于2017年5月在全县砂石料场综合整治期间被关闭。现场查看时场区内堆放的部分砂料未清理。                                     4、马永明沙料堆放点规模小,2014年建成营业,2015年因无原料、无手续等原因被拆除。现场查看时场区内堆放的部分砂料未清理。

                                          按照投诉内容,州县信访核查组工作人员通过勘查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现场提出以下要求:
1、马永明砂料堆放点堆放的石料由县水务局负责,限3日之内清理干净;
2、2019年8月8日,县自然资源局对蒲家砂料场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实地测量,违法占用土地约25亩,限期7日内清理砂石料,恢复土地原貌;
3、要求临潭县谊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碧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羊沙石料加工厂尽快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同时要求两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相关措施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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