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2019年贫困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扶持项目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引导和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发展,进一步推动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加快农牧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实现农牧民脱贫致富为目标,以贫困重点村为对象,以产业扶贫为重点,全面增强造血功能,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统筹规划扶贫主导产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依托,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多元化、多渠道发展”的思路,积极培育和发展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南州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发展实施意见》(州政发〔2019〕35号)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近年来我县合作社发展实际,将贫困村带动建档立卡户发展的合作社给予扶持,通过扶持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运营、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和合作社经济实力,更好的发挥合作社“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扶持资金来源及用途 资金来源为《临潭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我县贫困村合作社发展扶持及王旗镇立新村砂砾路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潭脱贫领字〔2019〕60号)文件下达的贫困村合作社发展扶持资金,扶持资金用于2019年开展合作社清查整改过程中的贫困村未运营及运营不规范的34家合作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规范提升。主要用于改善合作社基础设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种养基地建设,吸纳贫困户入社带动贫困户增收等方面,实现合作社规范化运营。 三、扶持标准及范围 (一)扶持方式及标准。扶持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个合作社扶持5万元,每个合作社至少带动5户以上的贫困户。 (二)扶持合作社范围。针对全县11个乡镇24个贫困村中梳理出的34家未运营及运营不规范的合作社进行扶持,使其尽快规范运营,每个合作社落实扶持资金5万元,共计170万元。扶持合作社如下: 1.古战镇卡勺卡村爱心牛犊种植养殖合作社,甘尼村云间沃野农牧业综合开发合作社、永贵养殖合作社; 2.城关镇杨家桥村洮敏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3.王旗镇陈庄村蜂恋花种植养殖合作社、同林养殖合作社,韩旗村玉瑞养殖合作社; 4.洮滨镇洛藏村洮洛种植养殖合作社,总寨村彩花种植加工合作社、辛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洮水源旅游生态合作社,巴杰村宏搏源种植养殖合作社、建莲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朱旗村洮注种植养殖合作社,常旗村民鑫生态种养殖合作社,绿野养殖合作社; 5.术布乡扎乍村腾宏土豆加工合作社、鑫胜养殖合作社; 6.店子镇戚旗村腾兴种养殖合作社; 7.羊永镇太平村文涛养殖合作社,拉布村雪域凌云种养殖合作社; 8.新城镇东街村志腾种植合作社,丁家山村川全生态种植养殖合作社,兴强种植养殖合作社,李家庄村新开发种植养殖合作社,肖家沟村平昇养殖种植合作社,刘旗村联发养殖合作社,东南沟村喜红种养殖合作社,口子下村爱好种养殖合作社; 9.流顺镇汪家咀村德盛养殖合作社,宏富养殖合作社; 10.石门乡大桥关村红兴养殖合作社,园源种养殖合作社; 11.冶力关东山村方林种植合作社。 四、建设标准 针对在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过程中,社 会反映的“挂牌社”“空壳社”较多的问题,我们把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社建设作为培育壮大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抓手,规范办社。 一是对享受扶持资金的合作社严格按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建设,要有办公场所、独立的银行账户和社员证;要有财务制度、会计账簿、成员账户,并按财务制度核算管理;要建立健全“三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二是发挥扶贫带贫作用,扶持的合作社要吸纳5户以上贫困户为社员,带动贫困户建设种养基地,增加产业收入,增强带贫能力,促进合作社的规范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和规划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合作社扶持资金的使用、项目建设等环节,从管理机制、实施主体、资金投入等方面全程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合作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好项目,项目实施后要全面开展检查,并组织审计;项目实施中县农业农村局负总责,进一步靠实乡镇的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每个项目顺利实施,发挥应有作用。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凡是承担项目的合作社必须要健全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财务收支账簿,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向全体成员公开,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县农牧局要协调审计部门进行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切实抓好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