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美化县城环境,防止元宵节期间发生火灾或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临潭县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临潭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20年临潭县万人扯绳(拔河)期间,我县城关地区以下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9日(农历2020年正月十四日至十六日)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西大街上端华联超市十字路口至西大街下端电信局门口,延伸到南大街汽车站门口。 三、对违反规定在上述禁止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满16周岁的行为人违反燃放规定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临潭县公安局:110 临潭县应急管理局:0941-3120098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临潭分局:12369 临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0941-3122771 来源:临潭发布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