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玛曲县拟评定“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单位(店)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0-01-17 12:03:09 来源:玛曲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对玛曲县拟评定“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单位(店)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甘发(2019]12号)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甘市监发[2019]268号)、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南市监发[2019]185号)要求,经基层市场监管所筛选推荐,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我县拟正式推荐评定“放心消费在陇原”州级示范单位1户,州级示范店1户;拟正式评定县级示范单位10户,县级示范店3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0年1月17日至1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和正式评定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一)州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玛曲县家福祥商贸有限公司

(二)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曲支行

2、甘南州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玛曲分公司
3、玛曲县昌翔清真肉业有限公司

4、玛曲县洋祺农副有限公司

5、玛曲县亿维商贸科术有限公司

6、玛曲县首曲久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7、玛曲县雪原肉业有限公司

8、玛曲县琳惠森文化旅游工程有限公司

9、甘肃新华书店飞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玛曲县分公司

10、玛曲县雪莲保洁服务中心

(三)州级放心消费示范店

玛曲县益民大药房

(四)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店

1、玛曲县新芳烟酒经销部

2、玛曲县临玛商留有限公司

3、玛曲县库仓勒梅朵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联系方式

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941—6121040(传真)

联系人:刘 艳

电子邮箱:984590615@qq.com

通讯地址: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747300)

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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