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部署精神,全面完成我县2018年脱贫摘帽任务,为贫困人口稳定持续脱贫创造客观条件,切实解决制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中的瓶颈问题,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帮扶资金的通知》(甘财农二〔2018〕79号)文件精神,对照项目库,结合我县脱贫攻坚项目需求,编制了2018年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并报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现将2018年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帮扶资金项目计划700万元随文下达。 各项目涉及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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