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四到位”扎实做好虫草采挖期安全防范工作

2018-05-30 09:22:00 来源:道孚县人民政府 作者: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虫草采挖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明确采挖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各乡镇成立以区工委主任、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虫草采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采挖人员和收购人员的登记、管理等工作,深入产区蹲守,与采挖群众同吃住,管理本区域的采挖、收购人员,排查纠纷隐患,并利用采挖空闲时间,向群众宣讲法规政策,严防恶性事件发生。

  二是排查监管到位。各村调委会建立双日排查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当日上报乡镇级大调解协调中心统一进行梳理建档。各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每10日集中排查一次,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账,分类予以处理。

三是源头调处到位。加强源头调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一个矛盾、一套班子、一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重大、疑难纠纷或依法不能调解的矛盾纠纷,各乡镇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移送县级相关部门,明确稳控责任、落实稳控措施;对跨区域或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县委、政府统一领导,“大调解”协调中心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调处。

四是宣传教育到位。司法局等部门,深入村寨和采挖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农牧民群众宣讲《普法宣传教育读本》《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充分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张贴法律小知识,在虫草采挖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普法挂图,使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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