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康定生态环境局 关于发布《康定市任家沟、瓦厂沟、龙头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市供排水公司、全市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部《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公告2018年第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护康定市任家沟、瓦厂沟、龙头沟地级饮用水水源地饮水安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康定市任家沟、瓦厂沟、龙头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现予发布。 甘孜州康定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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