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川景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理塘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保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部令第4号令,2018)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理塘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理塘县环卫保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理塘县奔戈乡; 项目总投资:4991万元; 建设内容: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方式,配置安装2×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配置1台6t/h余热锅炉,新建厂房5494平方米,办公用房192平方米,绿化7138.93平方米,围墙787.79米,油罐区25平方米,雨水收集池120立方米,配套修建完善场区道路,给排水、消防、电气、自控、通风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理塘县环卫保洁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博永睿 联系电话:13320798207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川景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gzlt.gov.cn/news/list/bd41214c-a126-4099-938b-b292426c1a0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制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公众意见表 理塘县环卫保洁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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