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财政局 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二) 根据《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新龙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1、甘财农〔2018〕80号,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33万元,用于: ①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177.88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扶贫移民局; ②“互联网 代理记账”县级财政报账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财政局; ③资产收益扶贫200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各相关乡镇; ④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418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水务局; ⑤产业发展1627.12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农牧科技和供销合作局。 2、甘财农〔2018〕81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5万元,用于: ①新龙县子拖西乡朗村觉子底新村水泥桥建设项目45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民宗局; ②新龙县色威乡克日多村玛波空牧场至拉日马泽龙多通牧场生产道路建设项目50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民宗局。 3、甘财农〔2018〕94号,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用于拉日马扎宗村三室合一项目100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住建局。 4、甘财农〔2018〕59号,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50万元,用于新村建设项目1550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住建局。 5、甘财农〔2018〕100号,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务)117万元,资金使用部门为县水务局。 咨询电话:0836-8123505。 新龙县财政局 201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