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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格萨尔广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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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格萨尔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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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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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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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建安工程
新建地下建筑245.25m2;
新建地上建筑51483.53m2。
2、总图附属工程
(1)室外综合管线工程:新建给水管网(DN300)130m,雨水管网(DN500)80m,污水管(DN400)70m,强弱电管网60m;
(2)新建广场场地硬化3520m2;
(3)新建广场灯21盏;
(4)新建台阶280m2;
(5)新建扶手384m;
(6)新建绿化3995.63m2;
(7)环卫设施1项;
(8)灯光球场2703.7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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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由统一的烟道集中收集至各栋楼顶楼排放;餐饮企业油烟废气收集后通过预留烟道分别引至住宅楼楼顶排放,排放口均朝向项目东侧;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口设置于地面绿化带或建筑物外墙,并高出地面2.5m,排风口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大于10m,并且排风口不朝向邻近居民住宅楼;住户单体空调废热空气采用合理设置室外机组安装位置,排气气流尽量远离或偏离临近建筑窗户;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控制好燃烧状况,经消烟除尘可做到达标排放;垃圾房设置在方便的角落,及时清理外运,并要求密闭,做好“三防(防雨、防渗、防漏)处理,专人负责清理、喷洒消毒药水及定期冲洗,垃圾及时运至市政垃圾房;污水预处理池产生的少量沼气通过溢气管自然溢出,溢气管高度大于2.5m,并设计下弯的排气口,排气口应远离居民处,同时周边加强绿化,设置隔离带,并在预处理池周边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夹带香火、鞭炮在污水预处理池附近燃放,提高污水预处理池的清理频率。
2、废水:餐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单独管道排入隔油池处理后,再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经新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后排至雅砻江。
3、噪声:自备发电机(停电时运行)、配电设施、水泵、通风设备均置于地下设备房,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商业活动噪声:窗户采用高效通风隔声窗,严格控制商铺营运时间,禁止采用高噪设备进行宣传及高声喧闹;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4、固废: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可通过分类收集,产生的废旧纸张、报纸等可回收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柴油、废机油以及润滑油,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污泥每个月清掏一次,清掏出的污泥送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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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于2019年6月18日在新龙政府网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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