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新龙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7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9-07-05 08:00:00 来源:新龙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甘孜州新龙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7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新龙县格萨尔广场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龙县格萨尔广场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75-20197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6-8121605,传真:0836-8121605,邮编:626800

通讯地址:新龙县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新龙县格萨尔广场改造项目

新龙县格萨尔广场

新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建安工程

新建地下建筑245.25m2

新建地上建筑51483.53m2

2、总图附属工程

1室外综合管线工程新建给水管网(DN300)130m雨水管网(DN500)80m污水管(DN400)70m强弱电管网60m

2新建广场场地硬化3520m2

3新建广场灯21盏;

4)新建台阶280m2

5)新建扶手384m

6)新建绿化3995.63m2

7)环卫设施1项;

8)灯光球场2703.76m2

1、废气: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由统一的烟道集中收集至各栋楼顶楼排放;餐饮企业油烟废气收集后通过预留烟道分别引至住宅楼楼顶排放,排放口均朝向项目东侧;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口设置于地面绿化带或建筑物外墙,并高出地面2.5m,排风口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大于10m,并且排风口不朝向邻近居民住宅楼;住户单体空调废热空气采用合理设置室外机组安装位置,排气气流尽量远离或偏离临近建筑窗户;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控制好燃烧状况,经消烟除尘可做到达标排放;垃圾房设置在方便的角落,及时清理外运,并要求密闭,做好“三防(防雨、防渗、防漏)处理,专人负责清理、喷洒消毒药水及定期冲洗,垃圾及时运至市政垃圾房;污水预处理池产生的少量沼气通过溢气管自然溢出,溢气管高度大于2.5m,并设计下弯的排气口,排气口应远离居民处,同时周边加强绿化,设置隔离带,并在预处理池周边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夹带香火、鞭炮在污水预处理池附近燃放,提高污水预处理池的清理频率。

2、废水:餐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单独管道排入隔油池处理后,再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经新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后排至雅砻江。

3、噪声:自备发电机(停电时运行)、配电设施、水泵、通风设备均置于地下设备房,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商业活动噪声:窗户采用高效通风隔声窗,严格控制商铺营运时间,禁止采用高噪设备进行宣传及高声喧闹;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

4、固废: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可通过分类收集,产生的废旧纸张、报纸等可回收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柴油、废机油以及润滑油,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污泥每个月清掏一次,清掏出的污泥送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于2019年6月18日在新龙政府网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经办人:雪绕志玛                             领导审签:韩福生

 

 

 

附件:新龙县格萨尔广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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