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广安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要求,根据《前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同时按照I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强化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暂停全区各单位组织或举办文艺演出、文化活动、新春下基层等各类群体性活动; 2.暂停对外开放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场馆、校内外培训机构、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 3.暂停全区歌舞厅、洗脚房、网吧、酒吧、茶馆(楼)、游戏厅、演出场所、电影院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 4.暂停全区所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 5.暂停全区农贸市场内各类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行为; 6.暂停开放全区所有宗教场所; 7.暂停全区餐饮单位承办聚餐活动及农村坝坝席等群体性宴席; 8.禁止囤积居奇防护用品、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等; 9.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销售和食用。 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区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各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社区),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属医疗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即刻返岗,从1月26日起正常上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广安市前锋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