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22号)有关精神,苍溪县档案馆自2020年3月9日起恢复档案资料、政府公开信息对外查阅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档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单位查阅档案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相关证明以及查阅人身份证明,个人查阅档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三、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每个查档事项一次不得超过2人,查档者须佩戴口罩并在门卫处进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经允许后方可有序进入查阅大厅,同时进入查阅大厅的人员一次不得超过4人,查档者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进入查阅大厅的人员按照指引前往窗口办理查档事项,并在指定位置查阅档案。
苍溪县档案馆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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