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2020-03-12 08:00:00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利证》(苍房他字第20150016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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