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2020-01-31 17:49:00 来源:朝天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元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现就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作如下通告:

一、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谎报疫情、警情,编造和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故意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明知已经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或者疑似病人,在公共场所故意传播病毒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已经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或者疑似病人,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四、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散布谣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欺骗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或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等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行为;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要求暂停营业的具有交叉感染风险的茶楼、网吧、KTV、影剧院、家庭棋牌娱乐室等场所仍然继续营业造成人员聚集的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参与赌博的;

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消除疫情所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封锁疫区、封闭医院等措施的行为;

七、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或者故意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警车、公务车辆通行以及其他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

八、盗窃、诈骗、哄抢、抢夺、破坏、侵占、挪用涉疫情防治救援物资、设备的行为;

九、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感染或者疑似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犯罪行为;

十、在疫情防控期间,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聚集闹事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或者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行为;

十一、在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猎捕、杀害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十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等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

十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十四、其他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朝天公安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听从政府的工作安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希望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举报电话:110、0839-8622399

特此通告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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