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2019-12-19 08:00:00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规划

规划范围及主导产业:2013年1月《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了剑阁县人民政府审批(剑府函【2013】47号),批复开发区功能定位:普安工业园区为现代化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剑门工业园区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发展建筑建材、电子机械和生物医药产业。批复开发区规划范围面积882.68公顷(普安工业片区规划范围面积393.42公顷,剑门工业园区规划范围面积489.26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63.66公顷(普安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64.28公顷,剑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9.38公顷),规划工业用地面积586.83公顷(普安工业园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302.64公顷,剑门工业园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84.19公顷)。

规划实施情况:

剑门工业园目前已建成建设面积3.21平方公里,占总规划建设面积的80.5%,现状总工业用地占地面积1.36平方公里,占总规划工业用地的279.45平方公里的48.67%。基础设施基本达到“五通一平”,目前已形成了以新材料、电子机械、生物医药为主的工业集群。目前剑门工业园共有34家。2018年剑门工业园区营业收入504895万元,从业人员2905人。

普安工业园目前已建成建设面积0.8平方公里,占总规划建设面积的20.4%,现状总工业用地占地面积19.5公顷,占总规划工业用地的293.31公顷的6.6%(三级保护区外工业用地87.5公顷,占比22.3%)。普安工业园于2016年10月启动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和普安园区污水处理厂两个PPP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普安园区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5亿元。目前普安工业园共有6家。2018年园区营业收入93456万元,从业人员1431人。

二、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根据对比分析,规划实施后,开发区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及生态等产生的环境影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三、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及建议

开发区剑门工业园已建有剑阁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普安工业园已建成普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由于废水量不足,该污水厂尚未运行。区内各主要行业企业均采取了一定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的大气、地表水影响减缓措施和措施有效可行。同时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严控企业布局。合理布局布置企业,引导和控制产业发展,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并在开发内外构建生态型产业链。对排污大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以削减其总量、结合当地总量控制及节能减排要求,通过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寻找适当的总量削减和平衡途径。

(2)合理规划普安工业区发展

根据《关于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城函〔2017〕313号),普安工业园区近一半区域位于剑门蜀道风景区三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范围内,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已经建设的应当逐步迁出。由于受到剑门蜀道风景名胜规划限制,普安工业园发展空间大幅度缩减,无法形成集聚规模,无法形成明显的主导产业结构分区布局。因此建议普安工业区重新编制规划,在新的规划范围内进行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并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普安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

(4)加强区内的环境管理

建议开发区管委会及环保部门进一步督促园区工业企业做好“三同时”验收工作,提高企业“三同时”验收率;开发区需加强监管,逐步规范企业监测能力,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5)进一步提高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建议开发区内行业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实现达标排放但排污总量仍然较高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园区内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前提下,积极进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发区运用政策性资金支持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培育一批污染物“零排放”企业。

四、环评结论要点

由于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通过本次评价,可以看出,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模与原规划、环评基本一致;大部分已入区项目与产业定位和用地布局规划基本相符,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体系等有待改善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

经分析,只要按报告书所提整改建议一一解决现状环境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产业链,优化废水收集、处理管理体系,加强废气特别是“三致”、无组织排放的管理,严格能源结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开发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可以有效的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区域环境基本能够满足功能要求,可以实现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拐枣坝工业园区剑阁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547161846

六、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三街106号二楼

联 系 人:暨先生

联系电话:15181579632

电子邮箱:1016678275@qq.com

七、公示期限

该公示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20年1月2日止。

 

                      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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