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猪场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猪场项目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1、项目名称: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猪场项目 2、建设地点: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 3、建设单位: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约66亩,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区圈舍(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出栏肥猪24000头。 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82330&highlight=%BD%A3%B8%F3%CF%D8 ①建设单位: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711060307 ②评价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1009室 联系人:苟经理 联系电话:17369100019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同时欢迎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也可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址进行相关信息查询或反馈。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反馈时限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