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红十字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接收社会捐赠款物调配支出情况的公示(一)

2020-02-06 08:00:00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剑阁县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2月1日8:00—2月6日18:0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我县驻外流动党组织及剑阁籍在外人士纷纷踊跃捐款捐物,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你们的善举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现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社会捐赠第一批物资统一调配情况和社会捐赠资金第一批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社会捐赠物资支出一览表

序号

捐赠单位(个人)

品名

数量

分   配

接收单位

数量

1

成都剑阁商会

武汉祥森一次性覆膜防护服

500

县人民医院

100

城北、柳沟、演圣三个隔离点

300

县疾控中心

100

2

成都剑阁商会

百工牌防护眼镜(防雾)

180

县人民医院

100

城北、柳沟、演圣三个隔离点

80

3

成都剑阁商会

KN90浙江绿健牌口罩

2000

县委组织部(共产党员突击队)

2000

4

成都剑阁商会

KN95朝美折叠式蓝色防尘口罩

300

县人民医院

300

5

成都剑阁商会

N95带碳带阀防尘口罩

400

12个中心卫生院(开展体温监测排查)

400

6

成都剑阁商会

武汉祥森一次性防护服

500

县人民医院

100

11个交通卡口

400

7

成都剑阁商会

百工牌防护眼镜

120

11个交通卡口

120

8

成都剑阁商会

灵芝片

128

城北、柳沟、演圣三个隔离点

90

县疾控中心

38

9

国药集团川北集团

杜邦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40

柳沟敬老院(集中隔离点)

40

10

四川蜀兴鸿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次性防护服

10

猕珍山庄(集中隔离点)

10

11

四川蜀兴鸿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KN90口罩

1000

猕珍山庄(集中隔离点)

150

柳沟敬老院(集中隔离点)

300

演圣敬老院(集中隔离点)

50

县中医院

230

县疾控中心

270

12

浙江剑阁籍成功人士及乡贤

FACE MASK普通口罩

10000

县人民医院

1500

县中医院

1500

县委组织部

(共产党员突击队)

2000

13

剑门逸酒店

N95口罩

200

县生态环境局

6

县疾控中心

10

演圣敬老院(集中隔离点)

20

14

县农业农村局

3WBD-20电动喷雾器

2

演圣敬老院(集中隔离点)

1

祥森防护服

30

县生态环境局

3

猕珍山庄(集中隔离点)

10

县中医院

17

15

广元市红十字会转赠

俄罗斯ViHolding集团防疫物资(口罩)

10300

县中医院

300

16

防护服

25

县中医院

25

社会捐赠资金支出一览表

序号

接收转赠单位

支出金额(元)

捐赠意愿

捐赠去向

1

县委组织部

10000.00

定向

七千里成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茂刚定向捐赠给剑阁县一线的第一书记防疫资金,于2020年2月6日由县红十字会转捐至县委组织部。

2

武汉市红十字会

12333.00

定向

剑阁县东宝镇干部群众定向捐赠给武汉,于2020年2月6日由县红十字会转捐至武汉市红十字会。

3

武汉市红十字会

13620.00

定向

剑阁县东宝镇干部群众定向捐赠给武汉,于2020年2月6日由县红十字会转捐至武汉市红十字会。

4

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54301.88

定向

剑阁县东宝镇干部群众定向捐赠给剑阁县抗击疫情防控于2020年2月6日由县红十字会转捐至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专用帐户。

5

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45000.00

非定向

剑阁三分田农业有限公司捐赠用于剑阁县抗击疫情防控于2020年2月6日由县红十字会转捐至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专用帐户。

6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15000.00

定向

剑阁三分田农业有限公司定向捐赠给剑阁县交通执勤卡点于2020年2月6日由县红十字会转捐至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7

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500.00

非定向

梁敏个人非定向捐赠资金,于2020年2月6日由县红十字会转捐至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专用帐户。

8

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00.00

非定向

孙仕杰个人非定向捐赠资金,于2020年2月6日由县红十字会转捐至剑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专用帐户。

剑阁县红十字会承诺:将按照捐赠意愿和捐赠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及时规范的将接收到的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馈捐赠人所捐赠款物的去向并予以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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