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0-02-20 08:00:00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受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示承担“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3、建设地点:剑阁县开封镇龙桥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处,设计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8000m3/d,近期规模2000 m3/d,新建配套管网约15km。项目设计采用“一体化提升泵房(含粗格栅)+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事故调节池+一体化设备+臭氧接触氧化(远期)+紫外线消毒+人工湿地”工艺;出水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相关标准,其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TP)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标准;尾水最终排入马灯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  剑阁县军民融合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征集意见稿).pdf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致电:028-85325801

联系人:张女士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打电话、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建设单位: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4楼

联系人:母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53490

Email:1448760706 @qq.com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5325801

Email:31594301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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