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洞乡积极推行困境儿童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2019-12-16 08:00:00 来源: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作者:金洞乡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金洞乡人民政府在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工作,确保救助对象求助有门、及时受助。

二、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和认定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包村工作组、驻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实调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境儿童做到早发现、早救助;对申请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认定上报。

三、建立受理转办工作流程。乡人民政府做到有专人管事,专人负责受理、转办或分办工作,实现“一门受理”平台上联相关部门,下接村(居)群众,建立前台一门受理、后台转办分办的社会救助业务管理运行机制,救助服务窗口在接到救助申请事项后,按照各镇(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转办,各相关部门在收到转办事项后,及时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办理,15个工作日后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和社会救助窗口。

四、乡政府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在接到救助申请事项后,及时受理、转办,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提供资料清单、办理部门和办理时限。救助申请人提供资料后,乡政府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上报区相关部门审批,实现救助申请人与区相关部门高效对接,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协作机制。

五、建立督查制度。乡人民政府相关救助业务单位建立督查机制,每季度至少1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困境儿童申请救助是否方便快捷,受理、转办、分办是否及时,对象认定是否准确,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确保“一门受理协、协同办理”的救助事宜顺利实施。

六、健全规范档案管理。乡人民政府救助业务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分门别类将相关救助资料整理归档,做到档案资料规范、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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