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花都区历史沿革

2019-11-14 14:29:1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花都区原为花县、花都市,汉朝属番禺县辖,隋朝属南海县辖,宋代以后属番禺、南海分辖。清康熙二十五年(公元1686年),划出南海、番禺两县部分区域置县。因县城所在地处花山,取新县名为“花”,隶属广州府。

  民国3年(1914),花县属粤海道。

  民国9年,由广东省直辖。民国25年,归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抗战爆发后,隶西江行署。

  民国32年,复归第一行政督察区,次年改属省政府直属督察区。

  1949年10月13日,花县解放,属北江专区,同年12月隶属珠江专区。

  1952年和1956年先后改属粤北行政区和佛山专区。1958年11月花县改名“广北县”,次年3月复名花县。

  1960年4月20日划为广州市下辖县。

  1993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定名“花都市”(县级市),由广东省直辖,委托广州市代管,以原花县的行政区划为花都市的行政区划。同年8月1日,花都各机关单位更名并启用新印章。

  1999年8月1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花都市花侨镇(保留华侨农场牌子)。

  2000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花都市,设立广州市花都区,行政区划不变。同年7月10日,举行撤市设区挂牌仪式。同年12月25日,中共花都区委和花都区人民政府机关由新华镇建设路1号迁至新都大道(今迎宾大道)的新办公楼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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